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正文

夫妻离婚后另一方可继续居住公租房吗?

来源:本地宝    时间:2023-08-22 20:48:16

X 关闭


(资料图)

夫妻离婚后另一方可继续居住公租房吗?

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因离婚等原因,在双方协商后,确认任意一方自愿退出保障,另一方在符合相关要求规定下,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居住,租赁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余时间计算,租金标准根据人均月标准变动相应调整。

如果只是一方单独申请,在申请人退出保障时,其他共同居住人员均不具备租赁资格,需退出公租房。退出后,如自身满足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也可按流程向户籍所在地递交公租房申请。

有保障人口、收入、住房及工作情况变化的承租家庭,应及时主动向原申请地社区或街道提交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复审结果,重新划定租金档位。

公租房动态审核,家庭人口、总收入的改变等,都可以影响是否继续居住。

X 关闭

推荐内容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15-2022 欧洲餐饮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2005074号-23   联系邮箱: 58 55 97 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