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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出台服务灾后重建 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十项措施

来源:腾讯网    时间:2023-08-20 11: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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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河北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公安交管部门职能作用,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出台服务灾后重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十项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组织部署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摆布应急期间交通管制、通行保障以及常态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受灾地区交管部门要主动纳入党委、政府灾后重建指挥体系,精准高效提供道路通行保障,有序推动各项基础设施维护和重建,尽快恢复正常工作运转。其余地区要根据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各项部署,统筹推进重点举措,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二、强化重点保障

按照当地党委、政府部署,协助规划赈灾重建物资运输通道,加强沿线交通引导和秩序管理,确保物资运送顺畅。对车辆通行集中或需要进入管控区域的,要安排警车引导,确保通行安全。加强城区周边主要高速出口等节点交通组织,增设分流诱导提示,引导车辆有序通行。

三、有序恢复通行

全力配合交通运输部门道路抢通,经专业机构检测鉴定具备通行能力或允许部分车辆通行的路段,要动态调整管控措施,尽快恢复道路通行。对因车辆绕行导致流量快速增长的路段,要增设执勤警力,加强指挥引导和秩序管控。城区主要路口等重要交通节点信号灯等安全设施损毁的,要设置临时信号灯或安排警力现场指挥,维护道路通行秩序。

四、改进执法方式

严格执行“轻微不罚”和“首违免罚”事项清单,坚持依法文明规范理性执法,审慎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因暴雨洪涝灾害导致机动车号牌缺失、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违反停车规定等情形,不予进行处罚,并引导及时办理相关牌证、检验手续,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五、排查道路隐患

对大面积泡水或局部被高强度冲击路段,除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各项评估外,要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监测。道路恢复通行后,要加密巡逻频次,细致排查沉降、塌方等隐患,防止因道路损毁导致事故发生。对年内挂牌督办重点隐患点段出现标志、标线及相关设施损毁的,要及时进行修复完善,确保隐患治理成效。

六、规范施工管理

对道路抢通施工的,要特事特办,主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和施工单位,组织做好道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对需断交施工的,要合理规划绕行路线,组织向社会公布,提示过往车辆注意通行安全。要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督促完善一级公路和大流量二级公路中央隔离等安全设施。

七、严格交通管制

对禁止通行或限制车辆通行的路段,要规范发布限行公告,严格落实管制措施,坚决防止禁止通行的车辆进入险区。要精准划定管控范围,合理规划绕行路线,广泛开展宣传诱导,强化远端预警提示,服务社会车辆通行。分流绕行点位,要合理渠化道路,完善降速和绕行提示,加强执勤点位或警车安全防护,增加夜间照明和声光警示,确保执勤安全。

八、统筹勤务组织

要统筹摆布辖区警力,做好受灾重点部位支援调配,科学合理安排勤务,关心关爱民辅警身心健康。

九、组织灾后重建

对警车、警用摩托车等装备受损影响正常执勤的,第一时间补充配发。要认真排查在用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和自建卡口、视频监控等前端感知设备受损情况,及时维修或重建,尽快投入正常使用。

十、开展监督检查

加强重点单位指导帮扶,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强化各项措施末端落实。要立足主责主业,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全力防范化解突出交通安全隐患风险,坚决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来源:河北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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