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1、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亭湖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盐办〔2019〕11号),制定本规定。
2、 盐城市亭湖区科学技术局是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3、 盐城市亭湖区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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